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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来啦!不超过每人2000元!关于做好2020年度工业互联网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青岛润信德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09-24 03:13:19 信息编号:100

关于做好2020年度工业互联网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
青人社字〔2020〕97号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紧紧围绕打造世界工业互联网之都,强化重点领域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落实“十百千万”培养工程,建设工业互联网人才集聚高地,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青政办发 〔2019〕15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专账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5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度工业互联网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补贴范围

  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为互联网工业“555”项目的企业,组织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在职职工”)参加工业互联网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符合下列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1.企业与职工依法签订12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2.企业申领补贴时,职工须在本企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含补缴3个月以内的)及以上,且仍在本企业就业(以投缴社会保险为准)。

  二、培训承接单位

  在青高等院校(含技师学院)可申请承接工业互联网技能提升培训(以下简称“培训承接单位”)。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的互联网工业“555”项目的企业、智能制造产教融合企业、人工智能产业共同体成员单位可申报工业互联网实训基地。

  培训承接单位需会同工业互联网实训基地,编写工业互联网技能提升培训方案(包括:培训项目名称、培训目标、培训方式、培训及实训地点、内容、课时、人数及批次、培训师资、培训结业评价标准等内容)。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培训方案评估后,确定培训承接单位及实训基地推荐名单(首批工业互联网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承接单位和工业互联网实训基地推荐名单见附件)。培训承接单位可按要求在全市相关企业组织招生。

  三、培训组织管理

  (一)培训内容。培训承接单位应着眼工业互联网发展趋势,立足我市实际,根据工业互联网相关技能提升需求,会同公布推荐的实训基地,自主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工业互联网综合素质培养及人工智能、智能制造、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和网络安全等新知识新技能培训。

  (二)培训组织方式。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工业互联网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各培训承接单位培训内容组织相关企业报名。培训承接单位按照培训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可邀请国内外工业互联网领域专家、学者、领军人才,采取专题讲座、赴工业互联网实训基地实训等方式开展,每期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时间跨度原则上不超过15天),其中组织实训不超过2天,实训基地不少于2个。

  (三)开班信息登记。拟组织在职职工参加工业互联网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需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进行培训报名并选择培训承接单位,企业对填报信息真实性负责并做出承诺。培训承接单位组织报名人员开班培训,应在培训开班前5个工作日内,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向培训承接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开班备案申请,同时上传本班次培训方案和课程表,由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系统审核确认。

  (四)培训结业考核。培训结束后,培训承接单位应组织参培人员进行结业考核,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试题由培训承接单位根据培训内容自行命制,试题的客观题型不少于60%,于考试前3个工作日向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申报,并提供考试样卷,经审核同意方可组织考试。

  每个培训班次结业考核,由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各派1名工作人员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全程监督,并对培训承接单位的培训质量和满意度开展调查,调查结果纳入对培训承接单位的管理。培训承接单位应按照考培分离的原则,安排人员进行考试阅卷和评分,并将考核合格人员相关信息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录入公共就业信息系统,同时将培训现场照片(不少于2张)上传系统。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有关信息核对后,按批次对考核合格人员的培训合格证书赋予序列号,作为审核拨付培训补贴的依据。各培训承接单位对考核合格人员按规定颁发《山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

  四、培训补贴标准及资金来源

  工业互联网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实行总量控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计划培训企业职工1万人,其中2020年度计划开展互联网工业“555”项目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培训1000人(每班次原则上不超过80人)。培训补贴采取“先垫后补、直补企业”的方式,按照每培训合格1人最高不超过20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培训承接单位收费低于补贴标准的据实补贴),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列支。本政策执行期内,每人只能享受1次工业互联网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五、培训补贴程序

  (一)申请。企业应在职工参加培训结束后,根据培训合格且在本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含补缴3个月以内的)及以上,申领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的人数,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向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培训补贴申请,并扫描上传培训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和培训承接单位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二)审批。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受理申请5个工作日内,通过市公共就业一体化信息系统对企业的申请情况进行审查核实,经审查核实无异议的,报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三)公示。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工业互联网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的有关信息,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公示结束后,通过市公共就业信息系统打印公示结果。对公示有异议的,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并依据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四)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补贴资金发放至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六、工作要求

  (一)支持工业互联网企业在职职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是大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助力我市打造世界工业互联网之都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工作协同,做好政策宣传和发动工作,推进政策落实。

  (二)培训承接单位要按照培训方案开展培训,建立和完善培训档案,包括培训方案、培训人员花名册及签到簿、培训日志、培训影像资料、考核试卷等佐证材料。培训档案应保存5年以上,确保培训过程可查询、可追溯。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对虚报、套取、私分、挪用补贴资金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涉及的补贴政策暂定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附件1:首批工业互联网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承接单位名单

  附件2:首批工业互联网实训基地推荐名单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教育局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青岛市财政局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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